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题: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记者申铖
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9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了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接受新华社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资源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满足百姓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惠民生:调整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关税 更好满足百姓需求
聚焦民生关切运用关税杠杆,就能“撬动”更多好产品、好商品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满足百姓需求。
根据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记者查阅公告附表发现,为保障人民健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国将对部分抗癌药原料、镇癌痛药品、抗新冠病毒药物原料等实施零关税,并将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
实际上,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取消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原料药以及部分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的进口关税,降低了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我国持续调整进口关税,有助于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更好实现‘病有所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发展与全球治理研究所副所长高宇宁说。
近年来,中国大市场的巨大潜力持续释放,百姓对“全球好货”的需求不断增长。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将降低婴幼儿食用的均化混合食品、冻蓝鳕鱼、腰果等食品,咖啡机、榨汁器、电吹风等小家电的进口关税。
“通俗地讲,就是让大家买得更方便、更便宜。”在高宇宁看来,降低这些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响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有助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顺畅联通。
谋创新:多项关税调整推动创新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促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是此次关税调整的一大亮点。根据公告,2023年我国将降低铌酸锂、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等商品进口关税。
据了解,铌酸锂是半导体生产材料,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是汽车行业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则是风电行业所需的零部件。
高宇宁表示,对这些重要的原材料、中间品及零部件降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还将对钾肥、未锻轧钴实施零关税,并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硼酸等商品进口关税。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国际情报研究室主任张学彪看来,这些调整能够加强我国资源供应能力,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更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此外,2023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
2016年我国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七步降税。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信息技术协定》降低税率,可促进相关商品进口,有利于我国信息技术发展,促进国内相关行业和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全球高新技术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助力。
促开放:调整有关协定税率 推动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其中的部署之一。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3年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这29个国家和地区,约覆盖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近一半。可以说,我国对外贸易的‘朋友圈’越来越大,‘点赞’的朋友也越来越多。”高宇宁说。
其中,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协定对印度尼西亚生效情况,自2023年1月2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RCEP协定税率。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建设将迈出新步伐。
此外,2023年将继续对44个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
总体来看,调整有关协定税率等安排,将推动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台湾“修法”打击炒房 炒作行为可重罚5000万元新台币******
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立法机构10日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明定不得散播不实信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炒作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综合中央社、《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报道,此次“修法”有五个重点,包括限制换约转售、重罚炒作行为、建立检举奖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解约申报登录等。
三读条文明定,若有散布不实信息、影响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或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可按交易户(栋、笔)数处罚100万元至5000万元;限期内未改正者,可连续处罚。
三读条文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并经相关机关许可,且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避免私法人投资炒作住宅。
三读条文还增订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经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可按户处罚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台当局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住宅是用来居住的,而非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商品。“修法”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就长期而言,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协助不动产产业永续经营,并保障民众购屋权益。
有岛内房仲业者分析指出,条例通过后,市场预期房价可能缓跌。不过目前预售价格降幅须超过两成至三成,才有机会回到2019年资金热潮前的房价水平。房价受冲击而下修的幅度能否抵销资金潮的涨幅,仍待观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