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已推动成立37个海外粤商会******
中新网广州1月6日电 (记者 许青青)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与中亚地区国家进一步开展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的经贸合作,由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吉尔吉斯斯坦粤商会、中裕冠中亚资源经贸集团联合主办的“广东商品中亚展销中心海外仓暨推介会”6日在广州举行。
广东省贸促会副会长范新林介绍,广东省贸促会不断完善广东全球经贸网络平台建设,全面开展贸易投资促进工作,目前已推动成立37个海外粤商会,设立32个广东省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实现全球五大洲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广东省贸促会的推动下,近年海外粤商会、经贸代表处积极建设展销中心、海外仓,链接电商,不断完善外综服线上平台与海外物流智慧平台建设。
据统计,截至目前,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捷克、巴西、马来西亚、菲律宾、新西兰、肯尼亚及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均建立了广东商品展销中心或海外仓基地,为广东省企业拓展国际销售渠道增添了助力。
其中,吉尔吉斯斯坦粤商会2022年成立,并分别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建设了展销中心、海外仓和工业园,并已在房地产、建材、矿业、酒店、金融、批发市场等多个领域与当地展开合作。
推介会上,吉尔吉斯斯坦粤商会会长、中裕冠中亚资源集团董事长李天涛就中亚广东商品展销中心、海外仓入驻模式、支付结算等做了详细介绍。广东商品中亚展销中心·海外仓为客户提供国际货运,通关,仓储,本币结算,及时出货补货,搭建跨境电商销售平台等。
深圳中裕冠控股集团公司总裁、中裕冠中亚资源集团联席董事长刘汉玺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与中亚地区在经贸领域关系日益密切,粤港澳大湾区生产日用品、五金、机电、建材、百货、家具、电动车、家用电器等在当地受到欢迎。同时,中亚地区的数字化贸易市场的升级空间也有待开发。他认为,随着中亚地区的消费升级和商业模式改变,将会产生一个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经贸往来的高峰期。(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