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加息弦外有音******
欧洲央行加息弦外有音
□ 翁东辉
欧洲央行新一轮加息如期而至,当地时间2月2日召开的货币政策会议上欧洲央行宣布加息50个基点,并重申承诺3月份继续加息50个基点。从其加息决定及欧洲央行行长的讲话内容来看,传达了三大重要信息:欧洲央行仍然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首要位置;货币紧缩政策远没有结束;对经济增长前景保持乐观。尽管如此,随着欧洲央行加息正在影响实体经济以及更高的价格对消费造成压力,欧洲央行偏向“鹰派”的加息和缩表政策有可能导致欧洲经济陷入滞胀,甚至陷入衰退,欧洲经济难言乐观,是否在二季度继续加息要打个问号。
欧洲中央银行当地时间2月2日召开货币政策会议,决定将欧元区三大关键利率均上调50个基点,并重申承诺在3月份继续加息50个基点。欧洲央行在当天公布的货币政策决定中说,自2月8日起,主要再融资利率、边际借贷利率和存款机制利率将分别上调至3.00%、3.25%和2.50%。
从2022年7月开始加息算起,欧洲央行已经连续4次大幅加息,累计加息250个基点。欧洲央行持续加息引起国际社会极大关注,市场反应不一。美欧货币及利率政策究竟会有什么样的调整?欧洲央行如何看待经济增长前景及通货膨胀趋势?这些是关系到全球经济复苏的大问题。
欧洲央行的加息决定及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传达了三大重要信息。
第一,加息在普遍预料之中,欧洲央行仍然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首要位置。欧洲央行去年以创纪录速度连续加息,将关键存款利率提升至2.5%,预计在2023年夏季将达到3.5%的峰值。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惜代价扭转通胀快速攀升势头。事实上,尽管能源和食品价格仍然保持高位,但目前欧元区总体通胀趋于缓和。该行指出,将随时准备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整其所有工具,以确保通胀在中期内恢复到2%的目标。
根据该行决议声明,鉴于潜在的通胀压力,欧洲央行打算在下次货币政策会议上评估其货币政策的后续路径,重点是将利率保持在限制性水平来降低通胀,并防范通胀预期持续上行的风险。
市场分析认为,欧洲央行今后可能会跟随美联储,采取更多渐进措施以在抑制通胀与保持经济增长之间实现平衡。但欧洲央行试图打消人们的降息猜测,坚持利率需要“以稳定的步伐显著上升”,但具体如何要在3月份会议上看形势再决定。
第二,货币紧缩政策远没有结束。继续加息的同时,欧洲央行还就如何缩减其5万亿欧元的债券投资组合提供了更多细节,重申3月至6月到期债务的每月上限为150亿欧元。此后的债务缩减规模还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确定。
同时,欧洲央行还打算在2月底之前继续对根据资产购买计划(APP)投资组合购买的到期证券的本金付款进行全额再投资。随后,APP投资组合将以有节制和可预测的速度下降,因为欧元体系不会再投资所有到期证券的本金支付。至于紧急抗疫购债计划(PEPP),欧洲央行打算至少在2024年底之前将根据该计划购买的到期证券的本金进行再投资。
第三,对经济增长前景保持乐观。拉加德表示2022年底的经济增长数据令人鼓舞。根据欧盟统计局初步统计,欧元区2022年四季度GDP增长0.1%,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9%。预计欧元区 GDP2022年将增长3.5%,欧盟经济则平均增长3.6%。最新的领先指标,包括该地区企业的关键采购经理指数(PMI)调查,表明欧洲经济已经触及低点,未来经济扩张在望。
另外,欧洲央行对于通货膨胀趋势的判断值得重点关注。该行预计,今年1月份通胀率为8.5%,比12月份低0.7个百分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能源价格再度大幅下跌。而且未来几年的能源价格将会持续下降。食品价格通胀指数小幅上升至14.1%,目前欧洲消费市场受过去能源和其他食品生产投入成本飙升的影响尚未消除。
欧盟统计局2月1日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不包括能源和食品在内的通货膨胀率将保持在5.2%左右,非能源工业产品的通胀率上升至6.9%,服务业通胀率下降至4.2%。其他潜在通胀指标也仍然很高。欧盟各成员国政府针对高能源价格对家庭进行补贴措施将在2023年继续发挥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抑制通胀,但是一旦补贴到期则会有反作用。潜在的通胀压力、缩减的财政措施和工资增长压力,是拉加德强调继续加息的主要原因。
尽管如此,随着欧洲央行加息正在影响实体经济以及更高的价格对消费造成压力,市场人士一直警告欧洲央行偏向“鹰派”的加息和缩表政策有可能导致欧洲经济陷入滞胀,甚至陷入衰退。拉加德等人也因此屡屡受到抨击和质疑。
今年,欧元区经济三重压力还将加大。一是乌克兰危机冲击欧洲供应链安全,欧洲产业仍然受能源短缺、成本上升的困扰;二是生产和消费信心不足,不仅居民消费需求受限,企业出口竞争力也在减弱;三是高通胀有可能持续,而货币紧缩政策将导致地区金融碎片化风险上升,欧洲债务危机或将重演。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经济难言乐观。反观欧洲央行的利率政策,是否在今年二季度继续坚持加息要打个问号。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