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就《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中新网12月30日电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近日公开征求《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
相关通知称,为提高贵州省酱香白酒行业安全识别和防控措施的精准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由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发起,会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消防总队、仁怀市、贵州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起草了《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酱香型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具有酱香型白酒生产全流程或部分流程的酱香型白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